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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8年度科技创新人才工程
遴选、评估及验收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7]2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
  为深入实施“科技兴地”战略,加强部系统高层次青年科技人才培养,2008年部将继续实施科技创新人才工程,开展第七批百名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计划(以下简称“百人计划”)资助人员和“青年科技骨干”的遴选工作,对“百人计划”第五批资助人员进行中期评估,对“百人计划”第三批资助人员进行验收。现将遴选、评估及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百人计划”和“青年科技骨干”申报要求
  (一)申报组织工作。各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省(区、市)所属单位申报工作的组织,统一报送申报材料。中国地质调查局负责所属单位的统一申报工作,部其他直属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的申报工作。
  “百人计划”申报人员要严格按照部《百名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计划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编写申报材料。各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部各直属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围绕国土资源中心工作和“科技兴地”战略确定的重点任务,优先推荐国土资源大调查等重大专项中的关键科技问题研究,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等领域基础理论和先进实用技术研究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科技人员。“青年科技骨干”的申报材料及申报程序参照“百人计划”要求执行,并在申报材料封面注明“申报青年科技骨干”。
  (二)申报名额。每个单位(地方以省为单位)申报“百人计划”名额为3人。“青年科技骨干”的申报仅限于各省(区、市)国土资源部门,每省(区、市)申报名额为3人。
  (三)申报时间。请各单位于2008年3月7日前将“百人计划”和“青年科技骨干”的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报部合作科技司,过期不再受理。
    各单位可在国土资源部科技创新人才工程网站(http://www.cags.net.cn/office/talent/)下载申报材料并查询相关文件。
  二、“百人计划”资助人员评估和验收工作安排
2008年7月,部将对 “百人计划”第五批资助人员进行中期评估,重点检查2006年以来研究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所在单位给予的支持和配套条件落实情况等。8月,部将对 “百人计划”第三批资助人员进行终期验收,根据项目合同对受资助人员研究工作取得的重要进展、创新点及其科学意义、是否达到培养目标等进行考评。请有关单位及时通知受资助人员做好准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马梅
联系电话:(010)66558426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国土资源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
邮编:100812



二○○七年十二月十二日